一、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及时督促迁入迁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接转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党员无正当理由拖欠党费超过六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 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经常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系,定期通报支部活动情况,要求外出党员定期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四、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或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