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复函江苏省商务厅,就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在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设立海峡两岸(昆山)商品交易物流中心的请示》作出回复,同意在花桥设立“海峡两岸(昆山)商品交易物流中心”,并要求切实作好研究规划工作,尽快将实施方案上报商务部审核。
商务部认为,在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设立海峡两岸(昆山)商品交易物流中心能够充分利用江苏太仓港与台湾地区高雄港直航的优势,发挥昆山周边地区台资企业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加快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商务部要求江苏省商务厅指导我区切实做好商品交易物流中心建设的研究、规划工作,待具体实施规划方案报商务部并经审核批准后,即可正式设立“海峡两岸(昆山)商品交易物流中心”并授牌。
据悉,我区已为海峡两岸(昆山)商品交易物流中心建设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经与台湾地区合作方的反复磋商,项目方案已经初步确定,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也同步推进。(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