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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在2010年5月至8月开展年检,本次年检不收费。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各级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均应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手续
二、年检应提交材料
1、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
2、 依法成立(登记)的有效合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工会法人资格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单位公章或介绍信上加盖公章
4、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以上复印件各一份,采用A4规格纸张
三、年检受理地点
花桥经济开发区兆丰路8号商务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质监窗口
咨询电话:0512-5760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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