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隶属于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设五个办公室: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与发文,各类文件的传阅与建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处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基建资金核算工作。负责年度建设工程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立项报批、合同管理工作。
2、报建中心负责报建项目的申办接待以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规划报建业务的初审与发证工作;负责收取各类规费、代收费及管理费。
二、规划管理办公室
1、规划管理科主要承担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等重要规划的编制;负责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项目的委托设计、方案审批以及相应的规划设计的审查、报建方案审批以及规划监察工作,协助查处违章行为;负责勘查、设计、测绘等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协助地名管理部门确定城市地名和命名。
2、用地规划科负责区内用地红线的划定、审批,组织建设工程现场定位放样和竣工验线;参与区内招商引资工作中涉及的规划用地、选址、设计等规划工作,负责协助编制国土规划。
3、市政规划科负责组织、参与编制市政交通及市政公用管线等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并;负责市政规划设计的审查、报建方案审批、实施规划管理、规划监察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放线验线工作。
三、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区内重点实事工程的建设及配套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动迁安置房、绿化景观等各类城市基本建设的管理;负责区内建筑市场、中介市场、监理、项目管理等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内道路、路灯、绿化等市政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的招标、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区内动迁安置房等建筑工程的招标、建设、验收、以及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建筑监察,组织查处违章建筑。
四、动迁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城市拆迁和动迁房屋管理职能,负责区内房屋拆迁政策的修订、执行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房屋和企业的动迁工作;负责动迁小区房源管理、中转费的审批与发放以及房屋维修管理工作。
五、动迁安置房建设及村镇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区内动迁安置房建设及管理职能,协调村镇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社区建设、拆违等工作。 |